link 友情鏈接
香港銀行開戶 離岸賬戶 離岸開戶 香港開戶 香港公司開戶 離岸公司開戶 內地在香港開戶 香港銀行開戶條件 香港離岸賬戶 開香港銀行賬戶
深圳分部電話:0755-8366 6468
傳真:0755-8366 2816
港盛投資郵箱:kary@gsi.com.cn
地址: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02號地王大廈6208-6213室
香港與新加坡作為亞洲地區的關鍵金融中心城市,以其健全的法律體系、開放的市場氛圍以及相對較低的稅收成本等顯著優勢,成功吸引了眾多跨國公司在此設立總部或分支機構。
很多企業或個人在選擇注冊海外公司的時候往往比較在意注冊地的稅收政策,今天港盛國際給大家分析對比了香港公司以及新加坡公司的稅務情況。供大家參考。01
香港公司的稅收種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利得稅:
這相當于大陸公司的企業所得稅。這種稅收基于“地域來源原則”來征收,即只有在香港境內產生或者源自香港境內經營的利潤需要繳納利得稅。
香港目前實施的是兩級制的稅率結構,對于有限公司,前200萬港幣的利潤,稅率為8.25%;超出200萬港幣部分的利潤,稅率為16.5%。
薪俸稅:
這相當于大陸公司的個人所得稅。大部分于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入息,都需要繳納薪俸稅,但并非所有收入都屬于應課稅入息。
薪俸稅是對個人在香港工作所賺取的薪金、工資、董事酬金等收入征收的稅,也需要每年向香港稅務局申報。
物業稅:
這是對業主物業(土地和樓宇)出租收入征收的一種稅。如果公司在香港擁有物業并出租,那么就需要繳納物業稅。
除了上述稅種外,香港公司還可能需要繳納其他稅費,例如印花稅、增值稅等,具體取決于公司的業務性質和經營情況。
新加坡公司的稅收種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企業所得稅:
新加坡以屬地原則征稅,根據新加坡所得稅法的規定,若一家企業的管理和實際控制機構在新加坡境內,則認定其為新加坡的居民企業。新加坡企業所得稅的普通稅率為17%,是世界上最低的稅率之一。
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公民、在新加坡定居并成為新加坡居民(PR)、在新加坡居留或工作183天以上的外籍人士(公司董事除外),均為個人所得稅繳納對象。
新加坡的納稅居民按照階梯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其中年收入不超過20,000新加坡元的部分免交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稅率從2%開始逐級遞增,最高稅率是22%。
消費稅(GST):
也稱為商品和服務稅,是新加坡的一種消費稅,對消費品和服務征收7%的稅率。GST的稅率是依照每筆交易的總價錢盤算的,而不是依照每筆交易的價錢盤算的。
除了上述稅種外,新加坡還有財產稅、印花稅,也存在其他類型的稅收,如博彩稅、機動車稅等,但這些稅種并不是適用于所有的新加坡公司。
香港和新加坡都是熱門的海外公司注冊地,兩地在稅收政策上存在一些差異,以下是兩地的稅務具體對比:
香港采用地域來源原則,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香港公司的利得稅是根據公司的盈利來計算的。
對于首個200萬港幣的利潤,稅率是8.25%;超過200萬港幣部分的利潤,稅率是16.5%。此外,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在兩年內可以享受利潤免稅額100萬港元,超過部分按8.25%的稅率征收。
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是按上一年度計算的。新加坡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7%。這既適用于本地公司,也適用于外國公司。新加坡也提供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和減免措施,以降低企業的實際稅率。
初創企業前10萬新幣應稅收入享受75%免稅額,10萬新幣應稅收入享受50%免稅額。超過 20萬新幣按17%正常繳稅。對設立地區總部的公司亦設有相應的稅收優惠,但這些優惠政策只有新加坡居民企業可享受,不適用于非居民企業。
新成立的新加坡公司部份免稅計劃和符合條件
要獲得新成立公司部份免稅的資格,公司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在新加坡注冊成立的公司;
在該課稅年度是新加坡稅務居民的公司;
公司的總股本在整個YA基期內由不超過20名股東直接實益持有,其中:
所有股東均為個人,而且在該YA的整個基準期內 股東都是個人;或者
至少有一位個人股東持有至少10%已發行的普通股。
所有新公司均可享受部份免稅,除以下兩種公司:
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的公司;
從事房地產開發以進行銷售,投資或兩者兼有的公司;
香港薪俸稅:
相當于內地的個人所得稅,是指個人在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職位收入而需繳納的稅費,如薪金、工資、傭金、花紅、退休金等都需要繳納薪俸稅。
香港的薪俸稅稅率是2%、6%、10%、14%和17%的累進稅率,根據個人的應課稅凈收入征收。
應課稅凈收入的概念為,香港提供相對額度的免稅額,除政府可自動扣除的額度以外,針對不同個人也可適用額外的免稅額。
新加坡個人所得稅:
新加坡稅務居民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累進的,個稅起征點為2萬新幣,稅率在2%-24%,超過100萬新幣,稅率保持在24%。
新加坡的個人所得稅還設有一些稅前扣除項,如個人養老金、醫療保險、教育支出等,可減少個人所得稅的負擔。
在印花稅方面,新加坡和香港都征收印花稅。
其中,新加坡印花稅的稅率根據不同類型的文件而定,一般在 0.1% 至 4% 之間;
而香港的印花稅稅率一般在 0.1% 至 8.5% 之間,也有高達 20% 的財產轉讓賣方印花稅。
總體來說,印花稅稅率和征收對于跨國公司總部選址沒有特別大的影響。
香港并沒有征收資本增值稅、股息稅或利息稅,也沒有銷售稅或增值稅。
而新加坡有消費稅(GST),由新加坡海關征收。在其他國家,GST(商品及服務稅)也被稱為增值稅或VAT。新加坡GST于1994年4月1日開始實行,現行稅率為8%。2024年年1月1日,新加坡消費稅將上調至9%。
香港稅收政策的主要優勢:
低稅率:
香港的標準公司稅率為16.5%,而首個200萬港幣的利潤稅率僅為8.25%。此外,個人所得稅稅率也相對較低,為0%至15%不等。
免稅政策:
香港對于公司從海外取得的利潤不征稅,這對跨國公司來說是一個重要的優勢。
簡單透明:香港的稅收制度簡單明了,稅負較低,有助于企業降低運營成本。
新加坡稅收政策的主要優勢:
稅率穩定:
新加坡的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7%,相對較低且穩定。政府還為企業提供了一系列稅收優惠和回扣政策,以支持企業發展。
創新激勵:
新加坡對研發和創新給予大力支持,企業可以享受研發支出的扣除和稅收優惠,有助于推動技術創新。
稅收優惠廣泛:
新加坡對中小企業和新成立的企業提供廣泛的稅收優惠,如10萬新元利潤免稅等。
作為金融中心,新加坡和香港都與多個國家或地區簽訂了全面性或有限性的雙邊或多邊稅收協定。因此,無論海外公司注冊在香港還是新加坡,一般都不會面臨雙重征稅問題。
具體而言:
新加坡共與約 100 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 107 份稅收協定,其中包括 97 個避免雙重征稅協定(DTA),8 個有限課稅協定(Limit DTA)以及 2 個信息交換安排(EOI Arrangement);
香港則與 47 個國家簽訂了 DTA,另有相應的 Limit DTA 與 EOI 安排,共與 67 個國家有 DTA 或 EOI 安排。
單從雙邊稅收協定的廣度上看,新加坡較香港略勝一籌;然而,考慮到新加坡和香港的稅制有所差異;香港只對來源于香港境內的收益征稅,而新加坡對居民企業的征稅較廣;因此,新加坡有必要簽訂更多的 DTA 以減免稅收和促進稅制簡便。
另一方面,兩地簽訂的 DTA 基本都覆蓋了主要國家和地區,除主要業務布局在特定國家以外,在主要國家布局的跨國公司往往都能享受到兩地提供的稅收優惠。在永久性機構(PE)設定以及情報交換上,兩地都遵循國際慣例和標準。
因此,新加坡和香港在稅收協定與避免雙重征稅方面條件類似。
總的來說,香港與新加坡稅收各有優勢。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業務類型、目標市場、規模和發展階段等因素,綜合考慮兩地的稅務成本、監管要求、市場環境、創新潛力等因素,以做出最優的決策。
上一篇:跨境出海做轉口貿易,選擇香港還是新加坡作為貿易中轉站比較好?
下一篇:熱門群島公司注冊地的稅收政策對比——開曼/BVI/塞舌爾/馬紹爾公司
相關推薦